我想了一下,笑而不答。
如果一定要說,我喜歡那種「萬物皆有靈」的想法——彷彿四處都有神性的流動。但同時,我也相信,每一個人都是神的一部分,每一個生命,都是某種更大存在的具體展現。
於是,一神或多神,其實對我而言並不是關鍵。真正重要的,是這個世界如何運作,是那股力量如何在萬物之間流轉。
我覺得信仰本身比較像一種標會——你投入多少,就匯聚多少;規模有多大,能撬動的改變就有多大。奇蹟未必從天而降,它往往來自能量的累積與交換。
所以,你可以相信自己,也可以相信群體與組織的力量。但不論形式是什麼,核心都在於:那份力量其實存在於你之內。
人來到世上,不是為了參加無數場博弈,也不是為了把自己耗盡在某座遊樂場裡。比較像是——來體驗下注時的心跳,來感受參與本身的意義。
我會覺得「標會」這個比喻貼切,其實不只是因為它能在你需要時提供資源。
更關鍵的是——它同時包含了風險。
標會本質上是一種信任結構。大家把錢放進去,是因為相信制度能運作、相信會頭不會捲款、相信其他人會履約。但現實是,會頭可能跑路,整個系統也可能瞬間瓦解。
信仰也是如此。
信仰從來不是單向的祝福機器,它是一種你願意投入情感、時間、甚至自我認同的「共同體」。當它穩定時,你會感受到支持、歸屬、意義;但當領袖崩塌、教義失效、現實與承諾落差過大時,那種坍塌感其實很劇烈——就像會頭捲款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