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了我該怎麼辦:一場撞擊後的行動劇

 

摘要

理解車禍發生後的即時應對流程,從報警、拍照到保險處理與和解建議,層層拆解最常見的12個問題。無論你是剛入行的新手、熱心旁觀者,還是想自保的車主,這篇文章提供清楚流程與實用要點,幫你在混亂中找回冷靜的節奏。撞上問題時,別慌,照做就對了。



 

車禍現場很吵。汽車引擎還喘著氣,旁邊人開始掏手機,某個阿伯問你要不要喝水,你腦中唯一的聲音卻是:「等等,我是不是該先報警?然後呢?我要站著還是蹲著?要不要拍照?會不會太做作?」這時候,你不是沒常識,是一瞬間把它們塞進了保險桿。

 

第一幕:警察叔叔我有事

如果你身在台灣,車禍發生後的第一個電話不是給媽媽,不是給心理醫師,而是打給 110。這是最保險、最不會被人罵的選擇。

  • 如果你在高速公路上,那請撥打 1968 專線或使用 1968 App
  • 有人受傷的話,再加碼撥打 119。順序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你打了,不是把手機拿來自拍。
  • 報警的重點不是求公道,而是留下紀錄。日後若有人說你闖紅燈撞他,至少警察可以出來說:「我當時也在場喔。」

 

第二幕:車要不要動這件事

這一題堪比「先吃薯條還是漢堡」的糾結。

  • 如果有人受傷或死了,別動車!你不是F1賽車手,不需要展示移車技巧。動了會被罰,三千起跳。
  • 如果大家都沒受傷,而且車還能動,那可以移,但記得拍照、標位置、錄影,一次到位。不然會被罰600到1800元,等於花錢買教訓。
  • 拍照的方法不需要像婚紗攝影,只要清楚、有邏輯就好。你不是在創作,是在保命。

 

第三幕:手機拿出來,不是滑抖音

拍照這件事,是唯一你可以合法做個「現場導演」的時候。畫面拍得好,不只讓保險公司點頭,甚至可能在調解時讓人閉嘴。

  • 記得拍近照:碰撞點、車損、掉落物,有銅板或悠遊卡更好,比例尺你懂的。
  • 記得拍全景:把車、路牌、電線桿全入鏡,讓照片像地圖一樣能讀。
  • 拍容易被風吹走或溜走的東西:例如施工三角錐、目擊者車牌,這些都是金證據。

 

第四幕:警察來了你該做什麼(除了忍耐)

警察一來,不要急著澄清自己不是壞人,他們其實也累。

  • 提供你剛剛辛苦拍的照片和行車紀錄器,這時候千萬別心虛。
  • 準備好三證:身分證、駕照、行照。如果你這三樣都沒有...我們下次聊無照駕駛的專題。
  • 如果你受傷了,請拜託讓警察幫你拍,讓傷口留記錄比留疤有用。

 

第五幕:與保險公司的浪漫時光

保險公司這時候不是敵人,而是你未來幾個月能不能活得體面的關鍵。

  • 第一時間就打電話,不要等到人家主動來問你要不要賠。
  • 保險公司會要求各種文件,不是為了刁難你,是因為他們真的需要這些東西才能賠你。
  • 千萬不要私下和解,否則你拿不到錢的時候,保險公司會說:「你又沒說,那我們怎麼知道?」

 

第六幕:處理文件不是無聊,是求生

聽起來很官僚,但你之後可能會靠這些紙張吃飯。

  • 警察現場會給你一份「登記聯單」,這是車禍界的通行證。
  • 七天後,你可以去申請現場圖和照片。三十天後,再去申請初判表,看誰有錯。
  • 雖然初判表沒有法律效力,但對調解和保險來說,影響不小。

 

第七幕:和解、調解、想吵架

如果你想避免人生變成一場訴訟劇,這段你要聽進去。

  • 車損沒人傷亡的案件,警察不能管,只能看你們演。
  • 如果雙方願意和解,寫下來、簽名,一式三份。這不是戀愛契約,是賠錢契約。
  • 無法和解就去調解會、保險公司、或法院。不用怕麻煩,怕的是你不處理,對方反過來告你。

 

總結:人生有撞,但不要撞進迷霧裡

車禍的時候,頭腦一定混亂。這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你完全沒準備。整件事的邏輯是這樣的:保命為上,紀錄為證,文件為基,和解為解。

而人生中的「車禍」其實也不只是撞車。也許有一天,你的工作、感情、計畫也會「砰!」地撞上什麼。那時候,記得這個流程:先報警(求助)、再拍照(釐清)、然後談保險(自保),最後盡力和解(放下)。


小知識

  1. 道路交通事故初判表只是初步參考,沒有法律效力,法院和保險公司可以參考但不必照辦。
  2. 行車記錄器影片與照片在法律上具參考性,但前提是清楚、未經剪輯。
  3. 肇事逃逸不等於你跑走,未報警或未留下資料即可能被認定為逃逸。
  4.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駕駛人肇事,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新臺幣600至1800元罰鍰」。

學習單

  1. 如果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你應該撥打哪個電話求助?
  2. 為什麼不能在車禍發生後立刻移車?什麼情況可以移?
  3. 列出拍照時至少三個應該記錄的重點,說明其重要性。

單字卡

  1. 事故 (accident):意外發生的事件,尤其是造成損害或傷害的狀況。
  2. 標繪:以線條或物品標記現場位置的行為,用以保留證據。
  3. 錄影 (recording):以數位方式記錄事件過程的畫面。
  4. evidence /ˈev.ə.dəns/:n. 證據,用來支持或反駁某個說法或主張的資料。
  5. liability /ˌlaɪ.əˈbɪl.ə.ti/:n. 法律上的責任,特別是對損害的賠償義務。
  6. negotiation /nɪˌɡəʊ.ʃiˈeɪ.ʃən/:n. 協商或談判,雙方為解決爭議所進行的討論。

🚧 車禍現場急難小卡|三招穩住局面!

一、📌 五原則(放、撥、劃、移、等)——事故初期行動指南

  • :在事故地點後方放置三角警示標誌
  • :立即撥打求助電話:🚔110 報警、🚑119 救護、📱聯絡保險公司
  • :用粉筆、手機或 App 定位雙方車輛位置
  • :無人傷亡時,先標記後移車至安全處
  • :等候警方到場,勿擅自離開現場

二、🛣️ 國道事故SOP(開、放、離、撥、拍、移、等)

長得像行軍口令,卻是高速路上的自保寶典:

  • 啟警示燈 → 置車輛故障標誌
  • :人員撤離至安全地帶(如護欄外)
  • :📞1968 或使用 1968 App 通報
  • :記錄事故現場與車損狀況
  • :車輛移至安全處所
  • :等待警方到場處理

三、📋 七步驟流程,整合全局處理脈絡

  1. 確保人員安全(若有人傷立即撥119)
  2. 拍照錄影保留事故現場證據
  3. 📞 報警(110)或 📱1968(國道),並聯絡保險公司
  4. 配合警方記錄(拍照、測量、筆錄)
  5. 蒐集後續資料(登記聯單、現場圖、初判表)
  6. 協調處理(和解、申請調解、保險理賠或報案)
  7. 結案(確認責任與理賠程序完成)

四、📏 小知識:幾步才夠遠?用腳步測警示標誌距離!

發生車禍、故障要放置警示標誌,但沒捲尺怎麼辦?別急,靠雙腳就行!

👣 成人每步約 70 公分,以下是常見狀況與建議步數(向來車方向走):

路況推薦距離換算步數
交通壅塞(車速 < 10km/h)約 5 公尺約 7 步
市區道路(速限 ≤ 50km/h)約 30 公尺約 43 步
一般道路(速限 50–60km/h)約 50 公尺約 71 步
快速道路(速限 > 60km/h)約 80 公尺約 114 步
高速公路或隧道約 100 公尺約 143 步

 

📌 小提醒:若車輛停在高速路肩,也建議 至少後退 71 步以上 放標誌。 ⚠️ 放置時務必注意安全,沿著路肩或走護欄外,面對來車方向前進

陳小泉

喜愛用文字說明自己眼中所見的一切

較新的 較舊

نموذج الاتصا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