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傳奇(左)路人的逆襲(右)
有些事情總是會不斷地重複上演,就好像是HBO的每月強打影集會在首播後各時段再重複播放一個禮拜;雖然一開始會覺得很新鮮感覺熱血沸騰,但接下來的事情幾乎可以預期,畢竟你都看了一個禮拜了。不知多久前網路上公布了一段因為擦撞而延伸的街頭打人橋段,在前天上了新聞曝光後引起警方關注,接下來警方接手辦案,今天午間新聞警方宣佈找到打人的車主約談到案。
因為這件事情並不是什麼大事,純粹是兩名騎士之間的口角糾紛,碰巧又被民眾拍下了影片扔到網路上引起網友的公憤,最後才會爆發開來。如果影片中被打的機車騎士沒有提告,整個事件就跟在公園裡面搶盪鞦韆的小孩子打鬧一樣,不講就什麼事情都會過去。
人是種奇妙的動物,我們得以從過去的教訓當中作為學習,但也因為學習而犯了別人的錯誤。不管今天被涉入的是大學生、路人、飆車族,這種逞一時之快的事情一定會重複上演,因為人就是如此愚蠢。既然如此,親愛的聰明人們,不妨打開兩個Youtube視窗,一個播放王菲的傳奇當做背景配樂,另外一個則撥空看這個42秒的吵架畫面。希望在你笑的時候能了解,這種事情每天都在上演。
因為這件事情並不是什麼大事,純粹是兩名騎士之間的口角糾紛,碰巧又被民眾拍下了影片扔到網路上引起網友的公憤,最後才會爆發開來。如果影片中被打的機車騎士沒有提告,整個事件就跟在公園裡面搶盪鞦韆的小孩子打鬧一樣,不講就什麼事情都會過去。
但我注意到這則新聞是因為另外一件事情,就是在王菲在春晚翻唱李健的「傳奇」,開頭的第一句歌詞就讓我持續在品味這句話在台灣的含意。在記憶所及,雖不記得詳細的發生日期,但是這類在路上不小心看到某人一眼,或者某人看到你看到他馬子一眼(關係有點複雜)就海扁對方的事情似乎不勝枚舉。事後檢討整件事情,雖然有一方會受傷比較嚴重,但有一點一定會相同,就是兩方都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引發了紛爭。打人的出自一時的衝動,被打的出自好奇的一眼,等到腎上腺素降低之後,留下兩個以上(看對方有沒有叫兄弟助陣)毫無記憶的人留在原地。
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沒能忘掉你容顏。-傳奇,李健
人有亡鈇者,意其鄰之子,視其行步,竊鈇也,顏色,竊鈇也,言語,竊鈇也,動作態度,無為而不竊鈇也,其谷而得其鈇。他日復見其鄰之子,動作態度,無似竊鈇者,其鄰之子非變也,己則變矣。
亡鈇意鄰《呂氏春秋·去尤》
人是種奇妙的動物,我們得以從過去的教訓當中作為學習,但也因為學習而犯了別人的錯誤。不管今天被涉入的是大學生、路人、飆車族,這種逞一時之快的事情一定會重複上演,因為人就是如此愚蠢。既然如此,親愛的聰明人們,不妨打開兩個Youtube視窗,一個播放王菲的傳奇當做背景配樂,另外一個則撥空看這個42秒的吵架畫面。希望在你笑的時候能了解,這種事情每天都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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