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翻攝自網路」詭異的地方

小明考試作弊偷看隔壁同學的答案,抄完又擔心正當性,特地在考卷角落寫上:「答案翻攝自隔壁同學」

「呼,這樣就不用擔心了。」

每當我看到新聞在播出明顯不屬於自己電視台製作的影片時,例如網路上最當紅的素人廣告、韓國最新戲劇,他們都會在畫面上加上「翻攝自網路」的字眼,好像只要加上這幾個字就可以瘋狂使用。

著作權法 §52: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早期引用他人的影片時,基於的考量可能是為了即時報導。例如國家的抗議暴動事件、天災人禍、戰爭、高峰會談之類的,由於時間不允許,因此電視台可以基於報導的需求來取得部份畫面進行轉播報導。

但是當記者開始上網找新聞時,基於報導的專業性與最低標準,至少要寫個來源出處吧。大家嘗試過許多方法後,最後選擇最懶惰的方式就是「翻攝自網路」。

「翻攝自網路」有個很瘋狂的地方,就是「翻攝」二字的意義基本上是虛詞,意思等同於我直接從網路下載影片剪輯至我的新聞當中。而這幾個字的效力究竟有多大,我覺得就跟論壇當中的分享註記一樣,「本站資源均來源於網絡,僅供交流學習之用,嚴禁作為商業用途,請自覺於下載後24小時內刪除」,想也知道沒什麼效果,只是用了再說的藉口。

但「翻拍」、「翻攝」對數位化的人員來說,真的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就是拿著一台相機或是攝影機對著你要的畫面進行翻拍。由於光線還有螢幕掃描頻率等問題,因此翻拍的動作多少會留下「畫質不佳」的問題存在。因此每當我看到新聞畫面所使用的「翻攝自網路」時,我總會噗哧地笑了出來,好一個 HD 高畫質畫面。

當然並非每個畫面都是由記者們上網找出來的,有些時候也有可能會是戲劇電視台為了幫自己買下的影片進行宣傳,請新聞媒體製作的「廣編特稿」,也就是長得很像新聞的廣告。這時候提供出來的畫面當中毫無疑問就是非常漂亮,畫質要多好有多好,完全沒有著作權的問題,偏偏媒體還要弄得像是全民都在關心這齣戲劇,因此要在旁邊加上「翻攝自網路」來增加點鄉民味。

舉例來說,像是《中國好聲音》這檔節目原本是中國大陸在播出,突然有一天新聞就突然摻雜了一些關於這個節目的消息,可能就是報導台灣歌手參加後發生什麼事情。突然又有一天,新聞畫面裡面開始加入了節目畫面,而且一播就是超過三分鐘,活像是突然轉到綜藝節目頻道。

當大家都習慣這個節目時,中天電視就宣布他們要播出《中國好聲音》,這不也是用了廣播電台的唱片推銷手法嗎?反正播久了你就喜歡了,喜歡了你就只能買單了。

還真是挺莫名其妙的的一種方式(笑)

小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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