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網路分享文化記實

昨日NCC拒絕中華電信提交的客戶升速方案,理由是因為這個優惠並沒有多大的吸引力,回饋的誠意相當地不足。這應該是繼2004年中華電信被人們批評網路收費比其他國家高出許多後,第二度釋出客戶使用的網路方案維持價格不動速度提昇的策略。

例如九年前我家使用的寬頻方案是512Kb/64Kb,當民眾抗議之後,中華電信悄悄地將我的網路升級到1M/64Kb,但是月租費維持不動,就是所謂的數量折扣的意思。但顯然過了六年,光纖網路硬體規模都已經提昇,技術進步應該帶來的是成本的下降,而中華電信還是打算收一樣的錢,只是每個人往前面一個層次跳上去罷了。


該死的載重限制

其實近十年前的時代相當有趣,當時因為硬體價格還是非常得貴,2M還是市場上面較為頂級的使用方案。伴隨網路速度慢的關係,無論是上傳或下載存取資料的時間都比較久,當時根本不會有人想把資料存在網路上面。相較於今日的雲端發展起來,過去不可能的網路電腦(NetBook)也開始敗部復活。不過我要重申,在那個時候想要把資料扔在網路上,超過1Mb的上傳過程都是種折磨。

當時唯一會想在網路上存取資料的有兩類常客,一種就是樂愛做網頁,不惜花長時間把圖檔跟網頁一點一滴地扔到FTP。看準這個商機,ISP業者(中華電信、Giga、SoNet)與入口網站業者(包括現已改名叫做Yahoo奇摩的Kimo、Yam、PChome)都有提供網頁空間供民眾上傳。而有另外一些地下分享族群,也是這類服務的愛用者,就是將網頁空間拿來當做大型檔案分享的族群,分享的內容從MP3、MPEG、漫畫什麼都有;然而那是個不太方便的年代,想要分享檔案給別人都是件很困難的事情,你要學會如何逃避網路空間提供者的查緝、將檔案風險分散在多個地方,甚至連想取得檔案的人都必須知道一些小技巧才能正確拼湊自己想要的檔案。麻煩是必然的,但也因此讓那個緩慢的時代當中多了些樂趣,像是拼圖一樣。

舉例來說,你在電視上看到知名茶飲的廣告,裡面的內容會讓你噗哧地笑了出來,正巧你有電視盒可以將影片錄製下來(十年前雖然不普及但還是有)並且壓製成MPEG檔案,壓縮好的影片還是有40Mb這樣大。今天要分享出這段影片的話你至少有三種方法,上傳到Youtube、上傳到免費空間、上傳到個人FTP,現在普遍偏好使用第一種方法,畢竟要可以直接在網頁上就看到影片,比起下載到電腦上面要方便許多。

但是在過去,由於超過10Mb的線上儲存空間屈指可數,唯一有提供那麼大的就是HiNet提供每位用戶的30Mb網路空間,不然你就只有入口網路業者提供的10Mb網頁空間。但是網路業者提供空間的目的原本是希望使用者製作網頁,讓他們可以順便點擊一旁贊助商的廣告,而不是讓人點擊連結下載檔案就走掉。這樣除了會造成他們的網頁負載外,他們也無法管理確保你會在空間上放些什麼非法檔案。如果是這個樣子,你該怎麼做才能把我們的影片上傳到十年前的網路上呢?基本上就是要做到「切」「偽」「傳」三個步驟,這是當年的必備網路分享知識,複雜到還有人專門製作軟體教學才能讓大家心知肚明該如何破解這個網路寶藏。這也讓電腦人出版社推出一系列的教學雜誌,如已經停刊的Download雜誌、秘技偷偷報之類的,這也是掀起網路軟體教學的熱潮的源頭。

首先要先把影片分割成數個小檔案,你可以利用WinRAR來做到切割壓縮檔的功能,將每個分割檔的容量都限制到1Mb(或比一張磁碟片要小的容量)以下,這樣可以方便將檔案扔到空間上面,避免斷線或其他問題造成檔案壞損。但比較謹慎的網管業者會檢查各空間的使用狀況,如果有近10~20個剛好是1Mb的檔案實在很奇怪,被砍掉的機率也會因此提昇。假設分享者也一樣謹慎些,可能會將分割檔的附檔名從part1、part2改成jpg、png、bmp等圖檔格式,畢竟圖檔的容量確實會有可能達到超過1Mb,不過一旦管理員試圖將這些圖檔開起來時,預覽程式就會跳出「檔案壞損或是非正常檔案的訊息」。Oops,漏餡了。因此HiNet空間有陣子就開始拒絕上傳PNG格式的檔案,避免大家用假副檔名混充上傳檔案。


愛的機器

因此創造出名為「愛的機器」的軟體,這套軟體可以做到分割與偽裝的功能。運作的原理就是將一堆不同的圖片製作成專屬的偽裝檔,然後愛的機器就會將檔案切割成大小不一的檔案,將這些分割檔通通使用圖檔的附檔名(例如*.jpg),到這邊都跟純粹改附檔名沒兩樣。但精采的來了,程式會將偽裝檔中的圖片內容與分割檔結合,讓人點開檔案的時候就會看到的是一張正確的圖片格式而不是壞損的檔案,這點真是太酷了!這種將自己偽裝成其他格式的隱身術,在那個分享檔案的時代結束之後就開始換了其他跑道繼續生存,它們就是木馬與病毒程式,利用人們相信預覽到的是一張圖片就會按下去的弱點,成功地開創了屬於它的一片天。

檔案偽裝完成之後剩下上傳的問題,當時一般家庭會想去購買大頻寬的人真的不多,畢竟在合法的使用之下哪會有人需要那麼大的頻寬。記得當時台灣可沒流行iTunes、線上音樂跟Youtube影片之類的,而P2P的少數先鋒eDonkey還正在轉型到eMule上頭,EzPeer、Kuro、Foxy都還要再等會兒才有登場的機會。請問在這個高頻寬需求較少的時代,哪邊會有多餘的頻寬可以供人們上傳數MB的檔案呢?答案很簡單,到現在還是沒有改變的一個選項,就是學術網路。

網路分享的中堅人士永遠都是支持免費的學生,在宿舍跟研究室當中有的就是高速的網路,因此某所大學就成為當時最大的地下分享基地。不過要是學校發現外來的流量增大時自然也會懷疑,這群能使用學術網路(並非全部是學生)的人士開始集結所有的供給者與需求者,讓這些雙重意願巧合的人們可以達成彼此的利益。經濟學當中告訴我們交易行為發生的場所稱為市場,市場誕生的意義就是要讓生產者與消費者可以互相得到所需要的利益,而在網路上的市場就是指「論壇」。論壇通常都是採PHP與MySQL製作,功能有點類似留言板一樣,不過增加了會員審核制度之後成為半隱密性的公布場所。當時分享者需要更多的儲存空間來讓他分散檔案,以多個小容量的儲存空間來換一個大檔案的分散地。有很多免費檔案的需求者有網路服務提供商給的免費空間,卻因為上傳頻寬不夠大而置之不用。正巧現在有人需要空間,就直接把帳號密碼送給他人做「更好的利用」。於是大型檔案就這樣成功登陸各個儲存空間。

硬體的方面解決後,現在該要考慮的是軟體的問題。那時下載軟體正逢大家的使用需求大增,要同時下載數十個檔案是件很麻煩的事情,用手點不知道要點到民國幾年,FlashGet就是那時候紅起來的。FlashGet可以讓你分段將檔案下載,當你下載一個需要費時一小時的檔案時,它會將檔案分成多個節點下載,要是你中途要關機或者關閉網路,你下次還可以從節點繼續下載任務,因此稱為續傳軟體。當時的IE相當弱,所以續傳軟體在硬體(頻寬)的天生限制下有了生存發展的空間。

當然也有人會利用郵件空間當做儲存檔案的方式,因為郵件的空間與網頁空間的大小相似,往往還會超過網頁空間可提供的量。但是要你把自己的郵件帳號與密碼交給陌生人?這絕對不是一個很好的點子,除非你可以把檔案的連結與你的帳號密碼加密成一段數碼,需要透過一個特殊的程式才能將這段數碼分析之後直接下載檔案,不讓你看到帳號密碼,這樣讓雙方都可以放心使用。這個概念後來用在找回使用者遺忘的密碼上,輸入帳號名稱與回答指定的問題答案,將這段資訊編碼傳輸給系統分析,最後傳回指定的密碼。這一套軟體就是DSLite,這套軟體由網友paikang所製作,最後一次的更新版本是2005年的v2.0.7,宣布了偷偷摸摸分享檔案的時代結束。

2005年,一切似乎都開始要準備畫下句點。在政府的網路分級以及智慧財產權的觀念在台灣的建立(主要歸功於BSA軟體商業聯盟開始大肆掃蕩私自灌軟體給客人的店家,還要讓中小企業付出大筆使用盜版軟體罰款的緣故,順帶一提微軟是BSA裡面的核心成員),當年私下分享影音與讓網友學習到成人知識的網站逐漸從良。新聞就常報導論壇被破獲之後站長與被當作證物的電腦主機遊街示眾的畫面,唯有少數幾個大型網站開始遷往美國另外尋找出路規避台灣的法規(智慧財產權有地區的限制,除非是在本國發生的案件不然不能逮捕)。

網路頻寬不斷地增加,從1Mb、8Mb到光世代,上傳的速度永遠不能滿足大家非合法使用的需求,而網路業者則變成少數的性善論的主義者,畢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才能賺大錢,不然就是準備當個最大的網路共犯。話說硬碟的容量從當年個位數的Gb進展到近年的1.5Tb,網路郵件空間從2Mb變成了2Gb甚至無限大,2005年也是免費線上空間(One-Click Hosting)盛行的一年,單一檔案儲存空間就可以支援到500Mb的檔案。而當初被大家暱稱叫做「變態下載」的BT,論壇轉型之後開始張貼關於「種子」(torrent)的文章;過去是人們將電腦的檔案想辦法散佈到多個伺服器儲存,而BT卻是將一個檔案分散在每個人的電腦當中,每個人都是需求者與付出者。接著2005年2月Youtube誕生,則是讓過去躲藏在網路上等著人們不畏辛勞下載到電腦拼湊解碼觀看的影片,現在直接在網頁上點擊就能欣賞,顛覆了人們觀看影片的習慣。

台灣CF歷史資料庫是那時最多廣告集合的論壇,當時有系統的將各個廣告的播出日期、大小、廠商歸類出來,方便網友去尋找到自己想看第二次的廣告。今天來說要做到同樣的事情太簡單的了,用Youtube搜尋就可以找得到;但是在當時要克服的除了硬體限制外,還有網路智慧財產權的灰色地帶問題,這點甚至造成當時營運斷斷續續。如今網路變成廠商公認的宣傳管道,那些曾經被認定盜版他們花錢請人製作的廣告的行為,現在看來就像是幫他們主動宣傳一般,如果沒有人幫忙宣傳還會自己主動上傳廣告給大家看,一切都很不同了。

十年這樣下來,網路上的分享文化到底進步了多少呢?廠商開始提供免費版的軟體給網友使用,希望透過沒有限制的體驗後會讓他們主動去購買。雲端儲存逐漸被廠商認可,免費使用的好網站可不少,專業的Flickr、Youtube、SlideShare,如果你想要一些plus的功能,自己再加錢就好了。智慧財產權像是CC授權的確影響到我們,許多網路作家放棄自己模糊不清的著作權,改而開放人們用合法的方式引用他們的著作,知名度要比在網路上賺到錢的機會多,既然如此為何不開放一點讓大家用得更自在呢?要賺錢則需要透過其他實體的方式去得到,例如說網路作家出書就是近年來很成功的例子。

其實網路推動的原動力就在於那個不能用道德衡量的分享行為,「不能說的祕密」成為分享者與需求者合作的關鍵;至於監督者則扮演著中立的角色,只要沒有人抱怨或者不影響法律的行為就不會主動取締,這樣的態度允許了網路發展的可能性。智慧財產權的確提供了創作者的保障,但促成網路進化以及價值觀改變的,卻是那原始的需求,就是免費最好。不然老實說,一套Windows作業系統並不是每個人都買得起,與其買一台PC和所有合法必要的軟體,倒不如選擇免費Linux+OpenOffice或者成套的蘋果Mac電腦。但我看見目前的時代還是以Windows系統的個人電腦為主流,顯然智慧財產權並沒有如預期地推廣得完善。


不認真的態度

下一個十年仍可能是個智慧財產權被忽視的年代,但也因為如此網路將會再度更加進化,將會增加你在網路上可以得到更多的資訊。或許我們現在認為很不方便的分享方式,未來也會得到改善。免費軟體的出現並不是要將商業軟體趕出去,而是要讓大家在免費的情況下,促進彼此的競爭發展機會,而不是將所有的期盼都交付到一群領錢看心情做事的人手上。或許沒有稍微踩線試探一下底線,就無法得知還可以進步到多少限度。必要之惡,是這個十年的前進方式,也可能會是下個十年的發展模式。



【參考資料】
  1. 蘇文彬, “中華電信放棄ADSL免費昇速案,” iThome online, 五月 7, 2010, 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61085.
  2. “lovema愛的機器,” HOW TO USE 教學站, http://www.how2use.idv.tw/teachsoft/teach_lovema.htm.
  3. “File hosting service,” Wikipedia, the free encyclopedia, 五月 8, 2010, http://en.wikipedia.org/wiki/File_hosting_service.
  4. “D.S.Lite 2.0 操作手冊 - 檔案下載,” D.S.Lite 2.0, http://paikang.myweb.hinet.net/files.html.
  5. “BitTorrent (協定),”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http://zh.wikipedia.org/zh-tw/BitTorrent_(%E5%8D%8F%E8%AE%AE).

小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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