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情味的手寫郵件

在過去那個盜版還不是盜版的時代,手寫信件似乎是個不錯的溝通方式。

那時候錄音帶似乎是不太可能轉拷,廠商可能做了嚴密的防護,直到有人發明了錄放音機。但是為什麼一個錄放音機要有兩個播放夾,其中一個還可以拷貝另外一個播放出來的聲音呢?這是種變相的鼓勵嗎,當然不可能,廠商怎麼可能容許盜版的行為,一定是有消費者會需要一面播放音樂,一面錄自己的聲音;而這種人最後不是成為DJ,要不然就是成為路邊開車沿路叫賣衛生紙的人。

所以那是個盜版還不是盜版的時代,男生會瘋狂把音樂拷貝出自己的精選集,然後想像自己是個冠軍唱片行的銷售老闆,想要把最好的音樂組合提供給大家,或者自己心愛的人。卻沒有想到多年之後,其實一個歌手出的第二張專輯就是精選集,而開吃悶虧的方法,就是不要買第一張,然後就可以得到精選集。但是如果大家都不買,怎麼會有精選集,所以我們可以推估一定有很多白痴買了第一集跟精選集,儘管是個忠實的歌迷,卻始終聽不出來當中的差異,如果聽得出來為何要買呢?

「夭壽死孩子,幹麼買兩張同樣的卡帶」

「吼,媽,不懂就不要裝懂,這是精選集」

可惜連他媽的就是懂,而且還只用了沒在切菜的小指頭就想出來,一面翻炒鍋中的青菜另外罵著自己不爭氣,沒有讀過行銷策略的小孩....


回到正題,那時候大家還會使用手寫信件,通常裡頭會寫下許多充滿感情的字句,感情流露到你看到第二次都會感覺刺骨,被別人大聲朗讀出來會自殺的那種,所以文字可以殺死作者,這句話所言不假。我也是屬於會手寫信件的人,因為我覺得這種方式最有誠意,就像是要親自面對銀行專員才感覺對方會認真處理你的錢是一樣的道理,唯有用心的手寫信件才能表達自己心中真摯的感情。偶爾可以向別人炫耀自己新買的香水筆還有日本進口的立可帶。

當我在想把過去人家寫給我的信件處理掉時,我在想我過去寫給人家的信件現在不知道如何?是被扔掉,燒毀,還是繼續保存,或者已經在Joke板流傳...可能比較像在笨板。那是個年輕不懂事的自己,你原本可以把那個人安安心心放在心裡頭,三不五時回憶自己過去的傻氣,然後露出成熟靦腆的微笑;但你卻把那個自己寄出去給別人,然後下落不明,就是你是佛地魔也不會做出如此白痴的事情。而一想到那個最真的自己的安危,自己不禁起了寒顫....

所以當我看到與我通信的對象時,我還真想回寫一封信,表示出我有多麼希望對方把信件銷毀掉的決心....或許挾持雙方的信件會是好方法,但因為那個時候的我相對腦殘不懂得保留,所以我想我應該會受害比較深。


到今天,電子郵件發達,這點帶來一個好消息跟壞消息。如同吸塵器的發達沒有讓你媽更常打掃,只需要偶爾打掃就可以。電子信箱的方便,你也沒有寫信給同學的習慣,你反而比較容易寫給博客來,希望書籍能夠退貨。只是今日,如果你寫了一封文情並茂的信,以下是24小時內會接連發生的結果:
  1. 你的信件出現在對方的部落格
  2. 某人訂閱了RSS,感覺你真是白目單純到了極點
  3. 最後有人不約而同貼到BBS,但是貼到哪個看板因人而異,反正最後的目的都是希望引人大笑
  4. 你可能在PTT會看到兩篇不同標題,然後內容相同,寄信人都是同一人的信件。最後這兩人被當成分身,其中一個被砍帳號,另外一個蹲水桶,然後不約而同喊聲「幹」。


而電子郵件帶來的好消息就是,你會懂得保留該講什麼,不該講些什麼。另外就是因為太方便,所以你更懶得寫,就像是住在宿舍的同學往往比通勤上課的同學還晚到。而另外一個壞消息,過去你的信件可能會被對方埋在衣櫃書櫃某個不知名的角落,那是個地圖上面所沒有註記,象徵的是一個未被發掘的角落。如果有人企圖威脅你,他還必須穿越黑暗大陸才能找到你過去寫的信件,有時候還已經被白蟻蛀掉一大半。可惜在電腦化的時代,除非幾個駭客入侵或是手滑刪掉電子郵件,不然別人只需要打入一個關鍵字,不一會兒你的過去就會重現眼前。

這樣看來,手寫信件至少有自動銷毀的功能,如果你真的要寫一封信件給別人,動手寫信貼張郵票寄出去會比較感動人喔!

小泉

喜愛用文字說明自己眼中所見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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